汇通商务学校
学校简介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汇通商务学校
首页师资力量课程设置会计知识就业信息名词解释在线学习会计法规学员留言
栏目名称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间取得的会员费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6)国税发84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的会员费税务处理问题,我局曾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尔夫球俱乐部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4〕514号,以下简称批复)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46号)做出了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间取得的会员费收入税收处理问题,明确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间对其会员入会时一次性收取的会员费、资格保证金或其他类似收费,在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企业开始营业之日起分五年平均计入各期收入计算纳税;有关计算征收营业税问题,仍按批复第一条的规定执行,即,在企业取得上述款项时,计算缴纳营业税。

    友情链接:
哈尔滨财政局 哈尔滨教育局 哈尔滨人事局 哈尔滨地税局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 中国教育联盟 哈尔滨百姓网
汇通会计考试网
    汇通商务学校 版权所有:汇通商务学校,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网站备案:黑ICP备07501241号
  地址:建国街110号804室 电话:0451-88377690,13339319157 QQ:19375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