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动画、漫画创作、出版和生产以及动画片制作、发行的企业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文化企业,除可以享受《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